公示送達役男許哲瑋1員,113年8月30日里鄉民字第1130013794號函,催告該員於文到次日起1個月內返國並依法接受徵兵處理

公示送達役男許哲瑋1員,113年8月30日里鄉民字第1130013794號函,催告該員於文到次日起1個月內返國並依法接受徵兵處理

 

公告事項:

一、113年8月30日里鄉民字第1130013794號函。

二、查役男許哲瑋本(113)年兵役年齡為29歲,其於民國113年3月21日出境至曼谷,迄今未歸,已逾短期出境應於4個月內返國之最高限制。

三、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許哲瑋,因應受送達人出境國外地址不明,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,本件文書請於公告起60日持身分證於上班時間逕向戶籍地水里鄉公所民政課(南投

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)洽領,逾期即視同送達,如未依限返國接受徵兵處理,將依兵役相關法令辦理移送法辦事宜,請勿延誤,特此公告。

 

附件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