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助代辦河川公(私)地申請收件業務
申請資格:
- 滿十六歲之自然人。
- 住所與申請種植地點在同一或毗鄰鄉(鎮、市、區)者;居住地距離申請地點在十公里以內者(私地不設此限)。
- 戶籍非為寄居者(私地不設此限)。
申請所需文件:
(一)新案申請
- 申請書2份。
-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2份。
- 存摺影本2份。
- 位置圖2份。
- 行政規費繳納收據1份。
(二)展期申請
- 申請書2份。
-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2份。
- 存摺影本2份。
- 原許可書1份。
- 行政規費繳納收據1份。
請洽本所二樓建設課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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