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清潔隊隊員1名
機關名稱 |
南投縣水里鄉公所 |
單位 |
清潔隊 |
職稱 |
清潔隊隊員 |
資格條件 |
1. 高中職(含)以上畢業。 2. 中華民國國民國內設有戶籍,年齡及性別不拘,身體健康,能勝任清潔隊員工作,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。 |
報名規定 |
1. 報名方式:請自113年3月 29日至113年4月8 日前,以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或親自(或委託)報名送至本所。報名地址:南投縣水里鄉鉅工村民生路112號(信封上註明應徵清潔隊隊員職務) 2. 應繳交表件: (一) 甄試報名表。一份及其相關證明文件 (二) 戶籍謄本正本或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影本。 (三)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。 (四) 專業證照影本。 (五) 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 (六) 體檢表(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一般體格檢查表正本) |
工作項目 |
1. 環境清潔、資源回收、垃圾清運及辦理清潔隊務相關工作。 2. 其他上級交辦之事項 |
其他 |
1. 錄取及進用:如南投縣水里鄉公所清潔隊隊員甄選作業要點規定。 2. 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,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者,即取消錄取資格。 3. 本案錄取人員應先予試用3個月,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達80分以上者,即予僱用,未達80分而在70分以上者,得延長試用3個月,延長試用期滿再考核結果未達80分者,即不僱用;考核結果在70分以下者不予僱用。 4. 報名文件及相關資料請用影本,資料不符或未獲錄取,個人資料如需寄回,請註明並加附回郵信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