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縣水里鄉收容所災民收容生活公約

為使災害發生成立避難收容場所時,各收容民眾能享有安全適宜之生活空間,特訂定本公約。
(1)隨時配合現場工作人員辦理各項事務,例如身分登記、物資發放、任務指派等…。
(2)收容場所室內外空間、自身衣著、寢具儘量保持整齊清潔,請勿裸露上半身或僅穿個人貼身衣物於公共空間走動,不得讓寵物進入室內空間。
(3)出入室內或上下樓梯,步履輕緩,保持寧靜且不大聲喧嘩。使用收錄音機、電視機,及談話等各種聲音均不會過高,並適時,以免干擾同室室友或近鄰。
(4)不於室內及公開場所有聚賭、酗酒等情事。
(5)居住於安置場所時將適時開關窗戶及通風口,保持空氣流通。並適時開關電器用品及自來水,藉以節省能源。
(6)為維護他人安全,應小心火燭、謹慎門窗。公共空間與通道不堆放個人物品影響通行。
(7)未經允許,不擅動他人物品,不擅闖非開放及他人居住空間。個人重要物品請隨身攜帶以保安全,收容場所不負保管、遺失、損害等責任。
(8)互相包容體諒,不與他人爭吵衝突。自助互助,共體時艱。
(9)隨行車輛遵照收容場所之工作人員指揮及停放。
 
請大家齊心合力,維持管理避難收容場所災害發生時,在救災人物力有限的情況下,開設和維持管理避難收容所,需要管理人員、縣府或鄉鎮市公所和避難收容災民的共同協助方可進行,請自動提供協助或分擔維持收容所運作相關工作。分發救災物資時,發揮互助互讓的精神,方可保證收容工作得以順利進行下去。
 
 

♥發佈單位:民政課

♦洽詢電話:049-2772141分機252至25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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